“提出异议!法官大人。”检察官在获得法官点头同意后,指着空场上的投影说,“网络言论与本案犯罪事实的认定毫无关系。”
法官:“认同。被告辩护人,你可有什么要反驳的?”
推翻此前舆论风向、为己方造势的目的已经达到,谭笑收起控制器,“没有,法官大人。”然后从善如流地退下。
指控方证人全军覆没,身为公诉人的检察官脸色极其难看。他走上前,用控制器投影出10月10日晚紫御阁小区7号楼3单元的电梯监控录像。
“录像显示,自10月10日晚9点52分,被告拎着一个纸袋在15层出电梯后,至10月11日凌晨5点47分,他再度满身是血地拎着电锯乘上电梯,期间再无他人在15层上下电梯。”
检察官调取另外一份材料,“另外,鉴定科的报告显示,死者郁清家内,留有大量被告指纹。虽有少量他人指纹,但经确认,主要是死者经纪人容嘉儿的指纹。容嘉儿不具备作案条件,故予以排除。”
“上述证据足以排除他人作案嫌疑,且指向目标只有一人,就是被告。”检察官面向被告席上的唐季,“如果人不是你杀的,请给出合理的解释。”
唐季深吸一口气,下意识地看向谭笑,在得到眼神肯定后,一口气道:“我没有杀害郁清。他是自杀的。”
此话一出,引起轩然大波。略显稀疏的弹幕瞬间数量暴涨,重重叠叠、密密麻麻,无非是对郁清是自杀的这件事表示质疑,说这是唐季为了给自己脱罪而编造的谎言,叫嚣着让唐季拿出证据,并给出合理的解释。
现场的陪审团也相互交头接耳,低声议论纷纷。
法官敲敲法槌,“肃静!被告,请继续你的陈述。”
可是唐季低下头,不再说话了。
谭笑站出来道:“在让我的委托人说出真相之前,我想先问问在座的各位,大家都不认同郁清是自杀,对吗?”
无人应声。
谭笑好笑道:“看来答案是肯定的了?为什么?是有确凿的证据支持各位的判断,”谭笑停下来,然后一字一句道,“还是感情驱使?人云亦云?墙倒众人推?”
谭笑转向眼下可以视作陪审团及民众代表的检察官,“嗯?”
检察官是在一审中就担任本案公诉人的,此案缺乏决定性物证,他是清楚的。
这也是为什么第一次警察局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时,检察院予以驳回,要求警察局重新调查的原因。
第二次移交时,这桩案子已经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巨大压力。尽管证据方面严重缺失,但因为唐季自己已经认罪,且完全不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,所以检察院才会收了案子,向法院提起公诉。
眼下,检察官只能硬着头皮道:“当然是有确凿的证据支持。刚才出示的证据资料不就是?”
谭笑摊手表示不认同,“方才您演示的证据,只能证明案发时段,除死者与被告外,现场不存在其他人。但并不能排除死者郁清是自杀的可能。”